云南省普洱茶主要生产厂家均未检出黄曲霉毒素

3月29日,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关于普洱茶中黄曲霉毒素B1检验情况的通报》。检测结果显示,被抽样检验的所有普洱茶均未检出黄曲霉毒素B1。

此次抽样检验由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合开展。从2012年3月10日至24日,一共对普洱市范围内21家茶叶生产企业生产的28个批次的普洱茶(熟茶)样品进行检验,抽样主要是在生产企业的渥堆发酵车间、成品库进行,覆盖了普洱茶(熟茶)生产加工中的渥堆发酵、发酵结束、筛分分级、压制成型、产品包装几个关键环节,其中:渥堆发酵中的普洱茶(熟茶)样品4个,发酵结束未分筛的普洱茶(熟茶)样品4个,普洱茶(熟茶)成品样品20个。检验过程中技术人员使用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对28个普洱茶(熟茶)样品进行了定性、定量检测,均未检出黄曲霉毒素B1。

针对互联网关于普洱茶黄曲霉毒素B1致癌的言论,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今后还将继续组织开展对普洱茶黄曲霉毒素B1的风险监测,并逐步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检验覆盖率,及时通报检验情况。

附:普洱茶(熟茶)中黄曲霉毒素B1检验结果统计表

延伸阅读

六堡茶会产生黄曲霉毒素吗?


六堡茶会产生黄曲霉毒素吗?

前段时间,网上有人质疑普洱茶里有致癌的黄曲霉毒素,尽管有知名茶叶专家用证据证实此说法不靠谱,但仍有不明就里的茶友对六堡茶也产生同样的疑问。“其实这个问题不用担心,两大因素决定六堡茶无法产生黄曲霉毒素,大家可以放心喝。”食品安全管理高级工程师、广西六堡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平接受采访时表示。

吴平说,我国目前没有针对茶叶制定黄曲霉毒素摄入量的安全标准,这并不是疏漏,而是基于对茶叶的安全风险分析。黄曲霉毒素是黄曲霉菌在一定条件下大量繁殖才会产生,而黄曲霉菌的大量繁殖需要一定的营养环境,其中必须含有蛋白类、淀粉类、油脂类三大物质。在六堡茶中,这三种物质的含量可以说少得可怜。在这个基础上,其蛋白质还会在茶叶加工过程中被水解成氨基酸;仅有一点微量的淀粉则被转化为碳水化合物;脂类物质在发酵中又转化成了醇类物质,变成芳香类物质的一种。

吴平说:“六堡茶中缺少转化黄曲霉毒素的营养环境,这是最基本的。另一个‘不可能因素’,则是我们亲自做实验观察后获得的一手数据结果。”

2012年,他所在的检验测检疫部门曾做过一个实验,全程观察真菌在六堡茶渥堆发酵过程的变化。结果发现其发酵过程中,当有益的真菌作为优势菌群确立后,其他杂菌包括大肠杆菌等都会被抑制产生,并且逐渐消减,直到完全消失。这也就是微生物学界常说的“拮抗作用”原理。而且六堡茶中的茶多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致病性细菌的滋长繁殖。故在“渥堆”过程中,六堡茶也难有黄曲霉菌的生成出现。

普洱茶中黄曲霉毒素从何而来,它与黑曲霉有着怎么样的关系?


普洱茶中黄曲霉毒素从何而来,它与黑曲霉有着怎么样的关系?

无论普洱生茶还是熟茶,都需要储存起来进行“陈化”,也就是放在库房里继续自然发酵。储存普洱茶的仓库分为干仓和湿仓两种,主要差异是温湿度和通风条件。在干仓中,普洱茶的自然发酵进程缓慢,即使历经10~20年依然口味醇厚,这也是普洱老茶的魅力和价值所在。湿仓实际上就是提高库房的温湿度,促进霉菌生长,加快后熟发酵进程,有点类似文物的“做旧”,但如果温湿度控制得不好会使茶叶劣变。

不过,单纯的湿仓储存并不足以产生黄曲霉毒素,毒素产生更重要的因素是劣质原料、储存不当和货物混放等原因。广州和南昌检出黄曲霉毒素的普洱茶均为湿仓储存的廉价普洱茶,普遍在每斤15元以下,最便宜的只有每斤4元。这样的茶叶本身品质不佳,仓储卫生条件更是无从谈起,因此被黄曲霉毒素污染就不足为奇了。

所以首先要强调的是,真正品质优良的普洱茶几乎不可能出现黄曲霉毒素污染。其次,普洱茶每次用量很少,大约只有5~10克,而黄曲霉毒素也不溶于水,因此在泡茶的时候,毒素不会进入茶汤,而大家喝茶的时候一般也不会把茶叶吃下去。因此,相比大米、玉米、花生等容易被黄曲霉污染的食物,来自茶叶的黄曲霉毒素污染实在是不足为虑。

当然,黄曲霉毒素是明确的致癌物。国际上普遍认为,致癌物没有安全的摄入量,也就是越少越好。因此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普洱茶时,一是不要选择过于便宜的普洱茶。二是可以看一看、闻一闻,如果纸包上有水渍、茶饼明显发霉(比如起白霜、有霉点)或味道不好就不要购买。三是冲泡的时候观察茶汤,如果不太清亮,甚至能喝出霉味,为了安全起见最好就别喝了。

2010年,广州市疾控中心在当地茶叶市场搜集了70个普洱茶样品,结果所有样品均被检出黄曲霉毒素,其中8个样品黄曲霉毒素超标(参照谷物的限量,每公斤5微克)。此外,也检测到另外三种真菌毒素:伏马菌素、T-2毒素和呕吐毒素。随后“普洱致癌”的说法一度甚嚣尘上,令消费者疑虑重重,也令商家头疼不已。2013年的另一项调查中,从南昌某茶叶市场采集的60份普洱茶也均检测到黄曲霉毒素,其中有7个样品的黄曲霉毒素含量超过每公斤5微克,其他真菌毒素的检出情况与广州类似。

虽然黄曲霉是自然界常见霉菌,普洱茶中确实可能携带,但要真正产生毒素并不容易。黄曲霉产生毒素需要很多条件,比如温湿度、营养物质,而且还需要携带能产生毒素的基因。而普洱茶的渥堆发酵温度较高,不是黄曲霉喜欢的温度,而且普洱茶的营养成分也不适合黄曲霉的“口味”,因此渥堆中产生毒素的可能性很小。

另外有研究发现,黑曲霉和黄曲霉在一起的时候会产生竞争关系。在渥堆发酵的中期,黑曲霉就已经牢牢掌控主动权。它不仅能够抑制黄曲霉的生长和产毒,甚至能一定程度上降解黄曲霉毒素。大陆和台湾一些学者试验过,分别用能产生毒素的黄曲霉菌种故意污染晒青毛茶,然后模拟普洱茶渥堆发酵,结果发现,即使黄曲霉能够侥幸存活,它也没能产生毒素。

普洱茶中出现的黄曲霉毒素源于二次污染


普洱茶中出现的黄曲霉毒素源于二次污染

兼谈普洱茶应如何避免二次污染

这次网络争议的“喝普洱茶致癌”,其争议的焦点几乎都围绕在黄曲霉毒素的含量上,却忽略了问题的本质,即:普洱茶到底能不能产生黄曲霉毒素?如果说有,它是怎么产生的?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也是普洱茶安全评估中至关重要的问题之一。早在2007年,也是网络兴起的一次对普洱茶质量安全的质疑时,曾探讨过这一话题。普洱茶界科技工作者也已解决并澄清的这个问题。现在之所以旧话重提,甚至演变成“喝普洱茶致癌”,原因有两个:一是普洱茶界科普宣传不够:二是对《广州某茶叶市场普洱茶中多种生物毒素污染现状调查》报告的误读(注:发表在2011年01期《癌变·畸变·突变》杂志的一篇文章)。这篇已发表了一年多的文章在生物学界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但在发表了一年后,却不知什么原因被人翻出。值得注意的是,或许是解读者缺少相关的专业常识,或许没有仔细研读,或许是为了追求网络的点击量,使这篇原本很正常的局部现状调查报告被断章取义,“上升”为“喝普洱茶是得癌症最快的方法”。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普洱茶消费者在这场争论的漩涡中倒多了一层困惑,他们并不关注引发论战的几点焦点人物。他们更关心的是普洱茶到底有没有黄曲霉毒素?如果说有,它对人体造成的健康危害是什么?其不构成健康危害的安全标准与医学依据又是什么?因为消费者不需要模棱两可的解读,而是追求事实的真相。

一、普洱茶不能产生黄曲霉毒素

这是对这场争论第一个答复。也是最直白、最简单的答复。为什么这么肯定。因为普洱茶在加工和后发酵的过程中缺少将黄曲霉转化为黄曲霉毒素的物质条件。怎么解释呢?

黄曲霉毒素是黄曲霉与其它的寄生曲霉在一定的条件下产生的次生代谢产物。这是一个科学概念,也是一个科学结论。这个概念告诉我们不是所有黄曲霉都可转化成黄曲霉毒素的。黄曲霉转化为黄曲霉毒素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那么这个条件是什么?两条:一个是物质条件;另一个是环境条件。在这两个条件中,物质条件又是最根本的条件。黄曲霉毒素的生成是黄曲霉作用的基础物必须是含有蛋白类、淀粉类、油脂类为主的物质。如大米、玉米、面粉(含糕点饼干面包等)、食用油、花生、坚果和干果等。虽然普洱茶也有极少量的蛋白、淀粉和脂类物质,但它太少了,也可以说少得可怜。即使如此,普洱茶中少得可怜的蛋白质在加工过程中又被水解成氨基酸,仅有一点微量的淀粉又被转化为碳水化合物,更少的脂类物质在厌氧发酵中由于多酶体系的作用转化为醇类物质,成了芳香类物质的一种。因此我们说,普洱茶是不可能出现黄曲霉毒素的,因为它缺少转化黄曲霉毒素的物质条件,这也是最根本的条件。其实,不仅普洱茶,几乎所有的茶类,都不可能在后续的陈化中生成黄曲霉毒素。世界卫生组织自1993年至1995年先后对多种食品可能造成黄曲霉毒素污染发出警告,唯独没有对茶叶类发出类似的警告。可能有些人会说,普洱茶是区域性的茶类,还没有被世界卫生组织关注。那么红茶呢?它可是世界范围的茶类。虽然红茶与普洱茶在发酵方法上有些差别,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同属发酵茶类,而且在发酵的过程中都能检测出黄曲霉,却检测不到黄曲霉毒素的存在。我们经常说茶叶是低热量的饮品,不是我们的加工工艺有多么了不起,而是茶叶本身就缺少产生热量的蛋白、淀粉、油脂类的物质。

二、普洱茶被检测出的黄曲霉毒素源于二次污染

既然说普洱茶不可能产生黄曲霉毒素,为什么《广州某茶叶市场普洱茶中多种生物毒素污染现状调查》报告中却披露了普洱茶被检测出黄曲霉毒素呢?难道是这个报告有误?还是因为其它的什么原因?

第一,我个人在仔细研读了这篇报告后,认为它是真实可信的。它在实验中所采用的标准样、实验设备、检测过程,包括结论都非常规范而严谨。这篇报告不仅指出黄曲霉毒素被检出的数据,还涉及到伏马毒素、呕吐毒素、T—2毒素的检出及数据。因此,我认为这篇报告的真实性与科学性,包括它的学术价值等等,都不容置疑。

第二,这篇报告在“摘要”中做了明确的提示,即:所抽取的样品全部来自“广州某茶叶市场湿仓储存的普洱茶”。这里有一个关健词:“湿仓”。可能很多人不了解“湿仓”,但是凡是有过贮藏普洱茶的都知道,“湿仓”是一些人为加速普洱茶发酵所独创的一种“激进方法”。这种做法只局限在广东、香港少部分人采用,不是普洱茶贮藏的主流。但这里也存在一个问题,即便是“湿仓”,仅仅是高温高湿也不会出现黄曲霉毒素的。我本人自2004年开始至今,对普洱茶做过几十次破坏性实验,将普洱茶放置在微生物培养箱,采用高温高湿的方法(比湿仓还要激进),观察不同时间段微生物及酶的活性,并进行相应的安全项目检测,也没有发现黄曲霉毒素的出现。其选取的样品有大益、下关、海湾、柏联、云河、郎河、陈升、龙润等几十个企业。其安全性指标都为优。这里附带说一个笑话,我本人最初不懂普洱茶,误以为这种自然发酵的方法杂菌会非常多,普洱茶中的大肠杆菌一定超标。但经历几十次检测后发现,绝大多数未检出。极个别的小厂产品检出过,但又未超标。这引起我本人的极大兴趣。后来在不断的观察中发现,普洱茶的发酵过程是多酶体系的参入,当优势菌群确立后,其它的杂菌,包括大肠杆菌等都被抑制住,很难繁衍。这也就是微生物学界常说的“拮抗作用”原理。(注:拮抗作用是微生物界的普遍现象)

第三,如果说普洱茶不可能产生黄曲霉毒素,“湿仓”的高温高湿也不能产生黄曲霉毒素,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其实,问题仍然是出在这个“湿仓”上。是“湿仓”的二次污染。凡是有过参观过“湿仓”的人都有一个直观印象,就是脏、乱、差。“湿仓”里经常存在一些与普洱茶不相关的杂物,还有地上经常散落一些小食品的碎硝。再加上人员进出没有更衣和换鞋的习惯,哪怕某个人仅仅是鞋底带进来一点花生与饼干的碎硝,都会形成第一次污染,而这些小物料在“湿仓”这种高温高湿的环境中,很容易与黄曲霉结合,生成二次污染物一一黄曲霉毒素。这些污染物又会就近“漂移”到普洱茶上。因此,很多专家说:绝大部分普洱茶没有黄曲霉毒素,只是少部分才有。如果要是普洱茶能够生成黄曲霉毒素的话,那么就不应当是少部分,而是在一个空间与环境下,都会有。所以,少部分的普洱茶存在黄曲霉毒素其实是二次污染所致。这也就是为什么“湿仓”在发明了几十年后,却一直没有成为普洱茶贮藏的主流,很大的一个原因就在这里。因此,《广州某茶叶市场普洱茶中多种生物毒素污染现状调查》重点是通过样品中出现的黄曲霉毒素让人们对“湿仓”这种贮藏普洱茶引起警惕。这也是对“湿仓”存在问题的一次数据化的真实披露。而非指向整个普洱茶。就如粮食检测部门每年都从全国粮食储备库中发现个别样品出现黄曲霉毒素一样,其检测的结果只能用于完善库区管理,调整作业流程。而不会告诉全国人民不能食用粮食,“食用粮食是得癌症的最快方法”。所以,对专业性的报告不能凭借个人臆断或想象。更不能任意拔高或拓展。否则,只能出现非专业性的误读。

三、普洱茶应如何避免二次污染

我们应当感谢这场争论。虽然这场争论给普洱茶消费者带来一定的恐慌。但从另一个方面却使我们更加自觉地关注食品安全,有效地避免产品的二次污染。其中,有三个方面应引起我们重视:

1、普洱茶的加工与贮藏过程严禁非茶叶物质的混入。如个别的小厂误认为茶果(茶树上结的小果子,内含茶籽)可以使普洱茶发酵时起到提高香气作用,有意加一点进去,却不知这种茶籽是含油脂的,在霉变后,很可能产生黄曲霉毒素。

2、关注普洱茶贮藏的标准化与主体工艺的科学化。普洱茶的贮藏属于“茶叶贮藏化学”的范畴,在食品化学中的名称为“后熟作用”。因此它的贮藏不应是一个简单的仓储概念。它应当是借鉴酒类(白酒、红酒)窖藏与洞藏的经验,形成更高层次的贮藏概念。其硬件与软件的要求比酒窖更高才对。它的核心除了温度与湿度的恰当配比外,更重要的是人流与物流分开,并对进出的人员严加限制,并要求二次更衣,禁止外来杂物侵入。只有在避免一次污染的前提下,才可能避免二次污染。

3、对发现已造成二次污染的普洱茶必须坚决销毁。至于个别人提出通过高温蒸煮可分解黄曲霉毒素,但这种说法没有科学依据。因为黄曲霉毒素不溶于水,同时黄曲霉毒素B1又是耐高温的,想让它分解必须达到268℃。这是一。其二,对怀疑出现二次污染的普洱茶先是隔离,然后取样送检,以确定是否造成二次污染。这里也可以告诉大家一个小窍门,用验钞灯照射普洱茶确定怀疑对象的方法。因为在紫外线的作用下,黄曲霉毒素B1、B2呈蓝色荧光,黄曲霉毒素G1、G2呈绿色荧光。但是,这种方法虽然有一定效果,但不是太准确。仍然建议以送样检测为准。

附:茶叶化学小常识

什么是二次污染

我们习惯将一次污染称为“原生污染物”,是污染物直接混入物料(如粮食、茶叶等)或特定储存环境中。而二次污染是在一次污染物侵入的前提下,通过自然的物理与化学因素,或生物的作用下,使“原生污染物”发生变化,并与环境中的其它物质发生反应,出现了物化特征与一次污染物不同的新污染物,即“次生污染物”。这种现象的出现,其化学的描述统称为二次污染。

通常的情况下,二次污染物比一次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更为严重。如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水蒸汽可氧化为硫酸,进而生成硫酸雾,其对人体的破坏作用比二氧化硫强10倍。还如黄曲霉毒素,就是黄曲霉(aspergillusflavus)寄生曲霉(a.parasiticus)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的次生代谢产物。它的化学结构类似化合物,是二氢呋喃香豆素的衍生品。因此,在食品中检测出的黄曲霉毒素通常视为二次污染所致。

普洱茶被检测出的黄曲霉毒素源于二次污染


普洱茶被检测出的黄曲霉毒素源于二次污染

既然说普洱茶不可能产生黄曲霉毒素,为什么《广州某茶叶市场普洱茶中多种生物毒素污染现状调查》报告中却披露了普洱茶被检测出黄曲霉毒素呢?难道是这个报告有误?还是因为其它的什么原因?

第一,我个人在仔细研读了这篇报告后,认为它是真实可信的。它在实验中所采用的标准样、实验设备、检测过程,包括结论都非常规范而严谨。这篇报告不仅指出黄曲霉毒素被检出的数据,还涉及到伏马毒素、呕吐毒素、T—2毒素的检出及数据。因此,我认为这篇报告的真实性与科学性,包括它的学术价值等等,都不容置疑。

第二,这篇报告在“摘要”中做了明确的提示,即:所抽取的样品全部来自“广州某茶叶市场湿仓储存的普洱茶”。这里有一个关健词:“湿仓”。可能很多人不了解“湿仓”,但是凡是有过贮藏普洱茶的都知道,“湿仓”是一些人为加速普洱茶发酵所独创的一种“激进方法”。这种做法只局限在广东、香港少部分人采用,不是普洱茶贮藏的主流。但这里也存在一个问题,即便是“湿仓”,仅仅是高温高湿也不会出现黄曲霉毒素的。我本人自2004年开始至今,对普洱茶做过几十次破坏性实验,将普洱茶放置在微生物培养箱,采用高温高湿的方法(比湿仓还要激进),观察不同时间段微生物及酶的活性,并进行相应的安全项目检测,也没有发现黄曲霉毒素的出现。其选取的样品有大益、下关、海湾、柏联、云河、郎河、陈升、龙润等几十个企业。其安全性指标都为优。这里附带说一个笑话,我本人最初不懂普洱茶,误以为这种自然发酵的方法杂菌会非常多,普洱茶中的大肠杆菌一定超标。但经历几十次检测后发现,绝大多数未检出。极个别的小厂产品检出过,但又未超标。这引起我本人的极大兴趣。后来在不断的观察中发现,普洱茶的发酵过程是多酶体系的参入,当优势菌群确立后,其它的杂菌,包括大肠杆菌等都被抑制住,很难繁衍。这也就是微生物学界常说的“拮抗作用”原理。(注:拮抗作用是微生物界的普遍现象)

第三,如果说普洱茶不可能产生黄曲霉毒素,“湿仓”的高温高湿也不能产生黄曲霉毒素,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其实,问题仍然是出在这个“湿仓”上。是“湿仓”的二次污染。

很多人为“湿仓”里经常存在一些与普洱茶不相关的杂物,还有地上经常散落一些小食品的碎屑。再加上人员进出没有更衣和换鞋的习惯,哪怕某个人仅仅是鞋底带进来一点花生与饼干的碎屑,都会形成第一次污染,而这些小物料在“湿仓”这种高温高湿的环境中,很容易与黄曲霉结合,生成二次污染物一一黄曲霉毒素。这些污染物又会就近“漂移”到普洱茶上。因此,很多专家说:绝大部分普洱茶没有黄曲霉毒素,只是少部分才有。如果要是普洱茶能够生成黄曲霉毒素的话,那么就不应当是少部分,而是在一个空间与环境下,都会有。所以,少部分的普洱茶存在黄曲霉毒素其实是二次污染所致。这也就是为什么“湿仓”在发明了几十年后,却一直没有成为普洱茶贮藏的主流,很大的一个原因就在这里。

因此,《广州某茶叶市场普洱茶中多种生物毒素污染现状调查》重点是通过样品中出现的黄曲霉毒素让人们对“湿仓”这种贮藏普洱茶引起警惕。这也是对“湿仓”存在问题的一次数据化的真实披露。而非指向整个普洱茶。就如粮食检测部门每年都从全国粮食储备库中发现个别样品出现黄曲霉毒素一样,其检测的结果只能用于完善库区管理,调整作业流程。而不会告诉全国人民不能食用粮食,“食用粮食是得癌症的最快方法”。所以,对专业性的报告不能凭借个人臆断或想象。更不能任意拔高或拓展。否则,只能出现非专业性的误读。(陈杰/普洱杂志)

云南省质监发布消息普洱茶未检出“致癌物”


云南省质监发布消息普洱茶未检出“致癌物”

昨天,云南省质监局发布消息,近期普洱市质监局针对“普洱茶含黄曲霉毒素致癌”的传言,对普洱茶进行了抽检,所有产品均未检出被传“致癌”的黄曲霉毒素B1。

3月9日,在互联网上出现了以下言论:“喝普洱茶是得癌症最快的方法。因为放置时间过久,茶叶内产生的黄曲霉毒素是致癌物。”“对广州市场湿仓存储的普洱茶检测中,抽查的70个普洱茶样品均可以检测到黄曲霉素B1,其中,超过国家相关标准(5微克/公斤)的样品达到了8个,占全部样本的11%以上,更有3个样品超过了国家标准限定值的1.5倍以上。”得知以上网络言论后,普洱市质监局立即向普洱市政府和省质监局作了汇报,并按照普洱市政府、省质监局的部署,委托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合开展了对普洱茶黄曲霉毒素B1的抽样检验。

据介绍,抽样检验从3月10日开始至24日结束,共抽取普洱市范围内21家茶叶生产企业生产的28个批次普洱茶(熟茶)样品进行检验,抽样主要是在生产企业的渥堆发酵车间、成品库进行,覆盖了普洱茶(熟茶)生产加工中的渥堆发酵、发酵结束、筛分分级、压制成型、产品包装几个关键环节,其中:渥堆发酵中的普洱茶(熟茶)样品4个,发酵结束未分筛的普洱茶(熟茶)样品4个,普洱茶(熟茶)成品样品20个。检验过程中技术人员使用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对28个普洱茶(熟茶)样品进行了定性、定量检测,均未检出黄曲霉毒素B1。

《云南省普洱茶保护条例》议案


《云南省普洱茶保护条例》议案

近日,2012年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在昆明召开,沈培平等23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云南省普洱茶保护条例》的议案。

代表们提出,在普洱茶的生产、加工、宣传、营销和科研开发的各个环节,存在一些需要保护、规范的问题:一是云南大叶种茶树资源及古茶园的保护亟待规划,以强化珍贵的资源保护和促进合理利用;二是茶叶市场上还存在散、小、弱及无序竞争的问题;三是在宣传、执行普洱茶地方标准和国家地理保护产品普洱茶标准方面存在很大差距,茶区内还有众多企业不使用地理证明商标,不利于充分利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2011年云南省普洱茶协会在省政府支持下,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普洱茶为中国驰名商标,以进一步加强在国际国内市场对普洱茶产品的保护。代表认为,要从根本上有效解决普洱茶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普洱茶产业生产的标准化,市场竞争的规范化,促进各种相关服务体系的建设,以保证普洱茶产业的健康发展,增强云南省茶产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除了政府各部门加强,协调和监管外,十分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性行政法规,规范普洱茶的科研、生产、加工、营销,加强和保护云南特有的普洱茶品牌。

云南省主要产茶县面积及产量简表


云南省主要产茶县面积及产量简表(单位:亩、吨)

县名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凤庆县

208004

6818

238191

10550.7

262895

11580

290024

15500

294925

17940

勐海县

224500

9600

238240

11000

290332

11505

301680

11300

332172

11740

景洪市

148000

6400

164607

7776

185300

8696.7

210000

8840

239900

10524

昌宁县

101500

4850

105000

5450

116200

6877.3

153600

7342.8

163000

8458

澜沧县

180690

6400

167094

7207

204208

9800

254520

6593

257874

8081

江城县

52695

6600

82430

6935

97289

7000

115801

7584

120740

7650

思茅区

76290

5800

96800

5996

103022

7648

114875

6526

123000

7500

潞西市

77263.01

3572.8

94024

4553

129764

5787

148754

6505

151899

7046

腾冲县

100200

4480

102200

5380

104090

6506

119800

6753.3

134800

6850

广南县

94000

3400

110012

4172

249000

5335.7

263765

6433.5

290400

6429.2

景东县

119520

4100

133839

4683

187477

8000

197715

6116.1

196000

6276.9

云县

120368

3975

126392

5101

163153

6342

143662

5451

158822

5944

龙陵县

78000

2850

81400

2930

100000

3318

104300

4860

109400

5198

合计

1581030

68845.8

1740229

81733.7

2192730

98395.7

2418496

99804.7

2572932

109637

普洱拟制定《云南省普洱茶保护条例》


普洱拟制定《云南省普洱茶保护条例》

近日,2012年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在昆明召开,沈培平等23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云南省普洱茶保护条例》的议案。

代表们提出,在普洱茶的生产、加工、宣传、营销和科研开发的各个环节,存在一些需要保护、规范的问题:一是云南大叶种茶树资源及古茶园的保护亟待规划,以强化珍贵的资源保护和促进合理利用;二是茶叶市场上还存在散、小、弱及无序竞争的问题;三是在宣传、执行普洱茶地方标准和国家地理保护产品普洱茶标准方面存在很大差距,茶区内还有众多企业不使用地理证明商标,不利于充分利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2011年云南省普洱茶协会在省政府支持下,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普洱茶为中国驰名商标,以进一步加强在国际国内市场对普洱茶产品的保护。代表认为,要从根本上有效解决普洱茶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普洱茶产业生产的标准化,市场竞争的规范化,促进各种相关服务体系的建设,以保证普洱茶产业的健康发展,增强云南省茶产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除了政府各部门加强,协调和监管外,十分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性行政法规,规范普洱茶的科研、生产、加工、营销,加强和保护云南特有的普洱茶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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